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洪梅分局日前正式启动两家因废气超标排放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21日,洪梅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某鞋材化工有限公司依法开展排污单位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其打样板喷涂、搅拌混合、研磨工序废气排放口的总VOCs浓度超标3.2倍、甲苯与二甲苯浓度合计超标0.25倍。2023年1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12万元罚款。2024年5月21日,洪梅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依法开展信访投诉执法检查,发现其有机废气排放口总VOCs浓度超标3.53倍,总VOCs排放速率超标0.07倍。2024年9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12万元罚款。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其后,洪梅分局先后对两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走访工作,分别送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并与企业负责人就生产经营状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洪梅分局邀请两家企业代表到调解室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详细解释和告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磋商事由、主要事实、鉴定评估结果、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及其他约定事项。企业代表均表示对损害赔偿案件结果无异议。同时,磋商现场也进行了全过程录像,保证义务人表达诉求的权利,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开展的公平性、公正性。现场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两家企业立即现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接下来,洪梅分局将主动靠前服务,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在企业履行赔偿义务方面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及协助,力争4月底前完成两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