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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东莞市查处东莞津聚兴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案

2023-06-26 15:56:45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上级交办线索进行调查发现,东莞津聚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报告表,但环评编制单位未开展现场监测,未出具噪声监测报告,在该项目环评声环境质量状况章节直接抄袭另一份环评报告表声环境质量现状的内容,仅仅修改了噪声监测的日期,监测数据等其他内容完全一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该环评报告表存在重大虚假。

查处情况

该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关于“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21日对该建设单位处以50万元罚款;对该建设单位负责人处以5万元罚款;对环评编制单位处所收费用5倍罚款(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对环评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分别处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对环评编制单位失信记分10分;对环评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20分,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黑名单。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复。

案件启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是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础承载,是落实环境准入的首要抓手。部分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不据实进行评价,复制抄袭,严重扰乱环评管理秩序。日常监管执法中,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复核等加强监管,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对构成违法的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环评编制单位及环评编制人员依法实施“双罚”,有效震慑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