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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迫在眉睫,环保设施却出了问题,怎么办?
交货期迫在眉睫,正加班加点赶工,却遇到环保设施出了小问题!这时,是停工修理还是继续生产?《环保备忘录》告诉你正确的处理方式。
漏气、活性炭失去功效等情况,都会导致环境保护设施不正常运转,不能有效处理废气。这种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属于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需受到10-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移送行政拘留和责令停业、关闭。
关于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二十条和第九十九条已明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关于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三十九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另外,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都可能受到上述范围内的处罚哦,罚款甚至可能更重,要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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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