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经营产品为智能锁具管理系统。产品包括:PC主控机、通讯/充电适配器、智能钥匙、锁具。PC主控机为普通电脑安装我司自行研发的软件,电脑外购。通讯/充电适配器、智能钥匙、锁具零部件均为外协加工,我司将锁具零部件组装,之后进行整个系统测试。 生产产品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生产工艺只包括组装及测试,不涉及其他工艺,并且无污染物产生。 我司是否属于环评豁免的企业呢?盼复,谢谢。
答: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66项,对于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类项目,如无电镀工艺,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或者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建议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咨询有环评审批权限的部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