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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面推行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属违法
广东省停止核发排污许可证,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入倒计时,12月底前全市要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任务。12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电镀设施、家具制造、电子工业、垃圾焚烧、废弃资源、环境治理、人造板制造、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等19个行业的排污单位,必须在2019年年底前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确保持证排污。逾期不办理,将视为无证排污。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属于违法行为,将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11月底前上述行业的全国排污许可证发证率不少于80%,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任务。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多次赴镇街举行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专题培训会,邀请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技术中心多位专家进行授课,明确企业需要履行“持证排污,依证管理,自证守法,信息公开”的环保主体责任。
据介绍,截至11月底,南城、麻涌、厚街、大朗、常平、桥头、石排等镇街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基本完成,其余镇街正有序推行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来源:东莞时间网
标签:   国家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