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塑料、碎布条等一般工业固废,该如何选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答:根据《固废法》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在具体的操作中,产废单位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利用、处置的,对受托方的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可以要求受托方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利用处置能力的环评及批复等文件,必要时现场踏勘受托方的利用处置能力。如果是转移到收集单位,可以要求提供收集单位与利用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最终利用处置单位具备相关处置能力的证明材料。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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