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具体办理流程
问:您好,我司有一种危险废物为含油衬纸(HW08,900-249-08),目前不在豁免清单内。当前处置方案主要是焚烧,如作为危废处置不仅浪费资源还会增加碳排放。下游厂商生产的衬纸甚至需要沾油以包装五金件等需要防腐的工业产品。在此想咨询是否可以点对点定向利用,如实施点对点定向利用具体需要什么流程?
答: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或利用过程不满足《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的,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据此,鼓励你司充分论证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的环境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情况,共同积极推动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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