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常平生态环境分局: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严查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在对某造纸化学品有限公司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检查时发现,2024年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该企业委托,为其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分别于6月13日、17日、25日和27日对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该公司采样员于5月8日15:15-15:50对某造纸化学品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开展有组织氮氧化物采样检测,但某造纸化学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外来车辆信息统计表及视频监控记录,与采样员提供的采样时间存在出入,且实际监测时间不足,存在伪造监测时间及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涉嫌监测报告弄虚作假。
以案释法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对此,常平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制作双笔录。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常平分局下达监测案件移送告知书,将该案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常平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自行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