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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VOCs废气中总烃、非甲烷总烃的便携测定即将7月1日实施

2024-06-20 09:27:25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去年12月底,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这两项标准将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

1.方法原理:

HJ 1331-2023采用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HJ 1332-2023采用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2.检出限要求:

HJ 1331-2023的检出限为总烃、甲烷均为0.4mg/m³。

HJ 1332-2023的检出限为总烃、甲烷均为0.2mg/m³。

3.干扰物质处理:

包括颗粒物、水分和氧气的干扰,每项标准都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4.试剂要求:

包括甲烷标气和丙烷标气的具体要求,以及氢气和氮气的纯度要求。

5.质控要求:

明确了仪器使用期间的核查频率、样品测定前后的误差和偏差要求。

6.现场检测作业流程:

包括样品采集、运输空白、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和结果输出的详细步骤。

7.与现有标准的比较:

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相比,新标准提供了便携式测定方法,更适合现场快速检测。

该两项标准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代替HJ/T 38―1999)一样,均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分别对应实验室检测与现场检测。如下表我们做了分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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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项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固定污染源废气中VOCs的测定效率和准确性,特别是在现场快速检测方面。这不仅有助于环境监管部门更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工业排放,也为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

来源:生态环境部,VOCs减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