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低VOC排放量的胶水使用
问:您好,请问VOC排放量达到多少数值才算“低VOC排放“?如果符合低VOC排放的水溶胶,热熔胶,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进行废气收集。同时,对于企业每年用这些低VOC排放量的胶水,环保局有规定用量吗?
答:您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界定按《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等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关规定,“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上一条TO直燃炉适用范围和优点
- 下一条酿酒厂废气处理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