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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行业VOCs废气治理技术
通过最新文献调研,玻璃钢制品行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其中江苏省玻璃钢船艇制造企业数量占到了全国的近一半,为玻璃钢船艇制造重点发展的区域,但这些企业 大部分规模不大,环境管理粗放,污染物排放多,排 放执行的标准不统一。某项研究调研了83家江苏省玻璃钢船艇制造企业,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法核查调研企业涉及VOCs排放的工序、源强、处理效率情况,调研结果为,玻璃钢制品企业目前采用的VOCs末端治理工艺以活性炭吸附及其组合工艺为主。77.1%的调研企业采用了以活性炭吸附为主的末端治理工艺,2.4%的企业采用了燃烧,12.1%的企业采用了水喷淋或紫外线光解,而有8.4%的企业未采取任何污染控制性措施。
1、来源及组成
根据调研,玻璃钢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VOCs 污染物为苯乙烯、邻二甲苯、乙苯、苯甲醛等。结合玻璃钢制备所需原辅料及玻璃钢制品行业生产工艺可以发现,VOCs 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原辅料本身的自然挥发。无论采用何种生产工艺,苯乙烯都是首要污染物,占所有 VOCs 组分总质量的54.63%~86.42%。
2、工艺选择及运行效果
根据文献描述,其根据收集的资料和现场调研结果,玻璃钢制品企业目前采用的VOCs末端治理工艺以活性炭吸附及其组合工艺为主。77.1%的调研企业采用了以活性炭吸附为主的末端治理工艺,2.4%的企业采用了燃烧,12.1%的企业采用了水喷淋或紫外线光解,而有8.4%的企业未采取任何污染控制性措施。调研得出,燃烧法对VOCs的去除效果最好,可以去除77.81%的苯乙烯。活性炭吸附可以去除72.42%的苯乙烯,去除效率虽略低于燃烧,但因其工艺简单,风阻比燃烧约低一半,也不需要燃料, 而且活性炭吸附剂的费用比催化剂低,因此其投资运行成本都比燃烧低很多,所以使用最为广泛。
另外,玻璃钢制品企业产生的VOCs浓度较低,需要通过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排放,风量大,且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是间断性的,而燃烧适用于持续性产生污染物的情况,从这一角度来说燃烧技术也不是很适合玻璃钢制品企业的VOCs控制。水喷淋可以去除大部分VOCs,但同时给企业增加了废水的排放,有些得不偿失;紫外线光解除臭效果好,但对很多VOCs的去除效率不理想。
3、总结
1)如上专业内容为文献调研仅供参考。但玻璃钢制品行业使用活性炭为主的工艺,按照合规的运行要求,其投资运维成本应都不低(一般此行业风量较大),且其达标性无法实时保证,文中的活性炭的去除率数值偏高,不知是某刻瞬时的数据、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数据,还是持续的平均数值,持有保守态度。
2)但高效的RTO或者转轮RTO(市场上已有部分转轮适应苯乙烯的工况,未实际考证)其投资及运行成本较高,但达标性有较高的保证。
3)此类行业的解决方案,应该围绕废气收集、苯乙烯的处理(如特殊分子筛、特殊溶解液)为中心,以两类工艺方向为考虑:①将苯乙烯捕获后,通过从吸附质(无论是固体的分子筛等、液体的吸附剂等)中高效脱附,并克服吸附及脱附两大难点(如积聚等),最后将捕获后的苯乙烯冷凝(固相吸附剂)或精馏冷凝等(液相吸附剂)回收;②通过优化收集,调整降低入口浓度,尽量将苯乙烯为主的VOCs废气入口浓度降低,采用新工艺如电催化、常温催化等组合工艺,实现苯乙烯废气达标。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