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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广东建成运行生态环境监测全链条监管平台
近年来,垂改后的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以全链条管理、全过程留痕、智能化管控为手段,大力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全链条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及社会检测机构统一资源库管理、统一监测流程、统一质控要求、统一报告模板、统一数据报送方式。
01“事前”统一标准规范流程
“从不习惯到习惯,我们越来越‘爱’这套系统了,不仅内容丰富还操作便捷。”这是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一位一线工作人员的使用感受。
针对全省检测能力、设备设施等信息缺乏共享机制,各类实验室管理水平不均衡,部分人员质控意识不强等问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数字广东”建设大背景下,加强监测业务监管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广东省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GD—LIMS)及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及相关模块建设,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全链条监管平台。
经过近8年建设和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平台共建立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法、人才、仪器设备、耗材、评价标准、监测数据等8个大库。在工作中做到了“十个统一”,即统一任务下达、统一监测过程、统一质控要求、统一审核流程、统一报告模板、统一记录表格、统一样品编码规则、统一方法标准、统一评价标准、统一数据报送方式。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注意听取一线工作者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同时,兼顾能力状况与发展水平,寻求最大公约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GD—LIMS项目负责人介绍道,目前全省21个驻市环境监测站以及两个县区环境监测站已经使用全省管理系统,七成环境监测业务实现了数据“线上跑”。
02“事中”检测业务全程留痕
“这可马虎不得,数据采集必须到达指定位置,必须打卡签名留痕,否则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
据介绍,系统上线运行后,为确保点位准确,与系统协同工作的现场采样APP可通过卫星定位进行打卡。同时,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所有采样、交样过程拍照记录上传到系统。
除此之外,系统对采样环节质控措施还包括统一全省各监测站的样品编码规则,编码由城市代码、采样日期等信息和流水号组成,实现全省统一样品以“盲码”形式进入检测环节,确保数据真实性。要求现场采样人员在采样完成时,对监测原始记录进行校对核验,及时发现疏漏失误等情况及时处理,提高现场监测工作效率。
对分析环节质控措施则包括人员持证上岗、数据逻辑校验、记录规范全面等。在分配任务时,系统可显示持有该项目上岗证的人员名单供选择安排,确保监测工作参与人员均通过考核并具备上岗资质。数据报出前,系统会自动校验数据逻辑,对明显逻辑异常的数据给出提醒。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GD—LIMS项目负责人强调,我们要确保信息溯源,直接体现“谁分析谁负责”。做到系统与仪器设备对接,直接抓取监测数据;监测人员对数据不可随意更改,确需更改必须说明原因并保存更改记录,系统可查询追溯数据更改情况,提高数据客观真实性。
03“事后”监督检查有的放矢
对社会检测机构承接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检测业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检测机构使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全链条监管平台中的委托监测模块,实现了检查线索前置备、检查事项表单化、专家专业匹配制等管理功能。
该模块针对社会检测机构的工作流程和特点,将专家分成了现场采样分析、实验室分析、质量管理及信息化等四类,要求专家组组长必须熟悉两项以上技能。
“47项检查事项由专家组组长分配任务,检查出的问题当天就由检测机构和检查组双方盖章签名确认,避免事后因干扰导致更改检查结果的情况。”
目前,该模块已累计完成13万份监测报告、260万条监测数据,近200家社会检测机构参与应用,在规范监测行为、杜绝数据造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模块还与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及环评验收、执法平台等数据对接,设定异地检测量大、短时间内出具大量报告、达标率高等条件,搜索异常数据,生成重点监督检查清单,为监测与执法部门联合核查提供线索。
目前,在系统提供的线索指引下,全省已执行1264次任务,出动6524人(次),共发现机构不规范707次,查处弄虚作假177家,刑拘5人。
来源:中国环境报 广东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