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万江一工场非法收集、贮存危废,面临百万罚款
近日万江生态环境分局接到街道网格中心线索,反映在小享社区疑似有一个非法收集、贮存危废的工场。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
执法人员到场时,工场内存放有3个空塑胶收集桶和3个金属储罐,金属储罐中存有部分液体。执法人员使用五类重金属快速检测包对金属储罐中的废液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呈深红色,对比检测卡显示该废液的五类重金属浓度大于5mg/L,初步判断其属于危险废物。
经称重,3个含废液的金属储罐重量达540公斤。执法人员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金属储罐的废液进行取样鉴定,并对该工场涉嫌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行为制作了双笔录。
以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案处罚一百三十万元。
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较大,国家对其收集、储存、处理都有严格规定,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在此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下来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产废企业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企业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和宣传力度,提升辖区固废管理水平。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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