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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行业VOCs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家具制造行业的工业涂装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其中,家具制造指GB/T 4754-2017中规定的木质家具制造(C211),竹、藤家具制造(C212),金属家具制造(C213),塑料家具制造(C214),其他家具制造(C219)。
二、生产工艺与VOCs产排情况
以木质家具制造为例,生产工艺如下:
家具制造过程中除基材的预处理、组装过程外,工业涂装主要包括涂料涂装、胶粘等过程,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胶粘剂等原辅材料中的有机溶剂组分挥发。
三、污染预防技术
1.原辅料替代技术
(1)水性涂料替代技术。适用于金属、木质、塑料等基材的涂料替代,常见的水性涂料包括水性环氧漆、水性丙烯酸漆、水性聚氨酯漆等。
(2)辐射固化涂料替代技术。适用于较为规则的木质板材表面涂料替代,例如木地板和板式家具。
(3)粉末喷涂替代技术。适用于金属基材的涂料替代,VOCs产生量很少。
2.设备或工艺革新技术
(1)静电喷涂技术。适用于金属基材表面的涂装,且要求涂料电阻率较低。静电喷涂的涂料利用率可达到80%以上,涂料使用量显著减少。
(2)流水线自动涂装技术。适用于形状较为规则的基材表面涂覆,涂装方式可采用喷涂、辊涂、淋涂。自动化涂装线的涂料利用率高,且有利于VOCs收集治理,无组织排放较少。
四、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胶粘剂等VOCs物料密闭储存。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封闭。
含VOCs废料(渣、液)以及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危废储存间。
含VOCs物料转运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涂料使用量大的企业宜采用集中供料系统,其他企业涂装作业后应将剩余的涂料等原辅材料送回调漆室或储存间。
VOCs物料的调配、涂装、流平、胶粘、干燥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收集至VOCs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收集至VOCs处理系统。
废气收集可采用密闭罩、外部罩等方式,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要求。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采用密闭罩收集时,换风次数应满足设计要求。所有产生VOCs的密闭、半密闭空间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并设置负压标识。
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从污染预防技术和治理技术出发,指南列出了常见的可行技术及相应的适用条件。
类型 | 可行技术 | 技术适用范围 |
预防技术 | 粉末涂料替代技术 | 适用于金属家具涂装过程涂料替代 |
水性涂料替代技术 | 适用于金属防腐基材涂料替代,适用于木质防腐基材底漆、色漆涂料替代 | |
辐射固化涂料替代技术 | 适用于木地板辊涂等涂料替代 | |
静电喷涂工艺技术 | 适用于具有良好导电性的金属基材喷涂 | |
流水线自动涂装技术+减风增浓 | 适用于形状较为规则的基材表面涂覆,部分废气内循环,削减风量,提高排放废气浓度 | |
治理技术 | RTO技术 | 适用于流水线自动涂装+减风增浓后的VOCs污染治理 |
催化燃烧技术 | 适用于高温烘干工序VOCs污染治理 | |
水帘/水旋/喷淋除雾(仅针对喷涂废气)+多级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 RTO技术 | 适用于涂覆(指喷涂、辊涂、浸涂及晾干等非烘干工序)过程VOCs污染治理 | |
水帘/水旋/喷淋除雾(仅针对喷涂废气)+多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技术 | 适用于涂覆(指喷涂、辊涂、浸涂及晾干等非烘干工序)过程VOCs污染治理 | |
喷淋吸收技术 | 适用于水性涂料的VOCs治理 | |
分散吸附-集中脱附技术 | 适用于小微企业集中的小微企业园或企业集群 |
此外,《技术指南》对新(改、扩)建项目准入、含VOCs化学品的储存、台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和建议。
来源:环保
标签:   家具厂废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