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开展VOCs监管系统填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填报〈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的通知》(粤环办函〔2019〕53号)有关要求,为完善VOCs企业台帐、推动VOCs减排,我分局决定在市局的指导下开展涉VOCs工业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申报工作。
塘厦镇涉VOCs省级重点监管企业11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133家,镇级VOCs监管企业1332家,名单内填报任务数共1476家。第一阶段将名单内企业分地址区域下发给管辖社区通知涉VOCs监管系统填报企业进行网上注册,企业自行填报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信息。
下一步,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将重点帮扶对系统操作不熟悉和对原材料挥发率等环保知识不够的企业系统填报,确保完成推动VOCs减排,顺利完成涉VOCs监管系统填报工作。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标签:   VOCs监管系统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