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
问:根据生态影响导则,3.6特殊生态敏感区指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3.7重要生态敏感区指具有相对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较严重,但可以通过一定措施加以预防、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上述敏感区的定义未提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但定义中都有“等”字。请问饮用水源保护区属于什么生态敏感区。
答:您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水环境保护目标。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