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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废气监测管理核查要点
(一)废气监测内容、监测频次
(1)核查企业废气监测内容是否详尽;
(2)核查企业废气自行监测的频次:核查企业是否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点位、指标及频次要求,核查各指标的监测方式和频次情况
(二)废气自行监测
(1)对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按时安装运行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在VOCs自动监测方面, 是否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要求, 开展监测站房的建设、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工作。
(2)核查企业废气监测记录内容是否包括: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质控记录、监测报告、工况记录。对排污单位自承担的监测,监测记录是否可以随时调阅。对委托第三方监测的,排污单位处至少可调阅监测报告,检测机构处可调阅监测记录,鼓励排污单位留存监测记录复印件。
(3)核查企业监测报告是否包含:废气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结果、排放限值、是否达标等必要的关键信息。监测记录及报告,是否遵守检测单位计量认证体系文件的内容、格式要求。
(4) 核查企业自动监测是否参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 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相关要求,做好设备调试检测记录、自主验收档案记录、日常运维记录。其次,自动监测的日常运维记录是否包括:日常巡检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维修维护、故障分析及排除、标气更换等)、定期校准记录、定期校验记录等。
(三)废气排污口
核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的有关规定对废气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并按照GB/T16157-1996等监测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排污口的规范化设置。
(四)废气采样口、采样平台
(1)核查企业废气采样口数量、位置情况;
(2)核查企业废气采样平台:
a.安全情况、
b.尺寸情况、
c.辅助条件情况、
d.采样平台通道情况、
e.核查通道的设置情况。
(五)废气采样孔
①核查手工采样孔的位置;
②核查采样孔的内径;
③核查采样孔的管长;
④核查采样孔的高度;
⑤核查采样孔的密封形式;
⑥核查采样孔的密封情况;
⑦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 风量大于10000m³/h且进口VOCs浓度大于200mg/m³的在处理设施上游段必须开设采样孔。
来源:环保
标签:   废气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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