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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回复:氢氧化钠包装袋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主题:
氢氧化钠包装袋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内容:
根据2016年新版《国家危险废物目录》,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那么氢氧化钠废弃包装袋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呢?如果是,那对应的代码是什么?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规定,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CAS号1310-73-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999-49,危险特性为毒性。鉴此,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沾染或含有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标签:   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