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

400-8838-798

行业动态

废水直排入河,塘厦镇某粮油企业被查处

2020-11-05 08:34:55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塘厦镇石潭埔社区某粮油企业用强碱洗涤剂清洗油桶,废水直排附近河道,损害河道生态,企业不得不为其淡薄的环保意识 “埋单”。

11月1日,据信访投诉人反映,塘厦镇石潭埔环市东路旁边河道发现乳白色液体,且水体出现大量死鱼。事件发生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立即派出精干执法力量,联合生态环境专管员赶赴事发地点。执法人员对漂浮大量死鱼的河道内乳白色水体进行pH值等快速测试,发现水体呈强碱性。执法人员对排入河道污水进行截留处理,并通过水泵将污水抽入污水管网,以免进一步污染河道水质。随后,分局执法人员、环境专管员和随后赶来的社区工作人员,分头沿着河道进行排查,期间,工作人员还穿过了一条半人深的沟渠和一处长长的暗涵。经过5个小时艰辛的排查,工作人员终于在附近河道发现一处乳白色液体排放口(经pH试纸检测显碱性),通过对排放口周边企业进行排查,初步锁定乳白色废水为附近一家粮油店排出。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粮油店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实,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分装调和油和大豆油,占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该单位未进行环保报批和自主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放的清洗剂碳酸钠(食用碱)约30公斤,手洗清洗槽现场未使用,但有使用过的痕迹。污水井中有正在排放的乳白色液体,其pH值呈强碱性,与河道中的液体一致。经粮油店负责人交代,废水是食用碱与洗洁精混合后洗涤圆油桶所产生,他们只做了简单的隔油沉砂池,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清洗机清洗方形油桶和人工清洗圆形油桶产生的废水经雨水沟流入三级隔油隔栅池(未配套其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谢坑水)。

针对该粮油店擅自排放未经处理废水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粮油店制作了双笔录进行立案查处。整个案件从接到12345热线投诉转下来,到分局现场调查,再到案件查处,仅仅用了10个小时,体现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快速响应机制运行顺畅,成效明显,切实体现了环保铁军“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即胜”的过硬作风。

案例启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环保意识淡薄而受处罚的案件。本案例中,企业人员以为清洗食品的清洗剂(食用碱),属于无公害化学品,直接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损害,是严重缺乏环保意识的表现。这种清洗剂(食用碱)属于强碱,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的损害,河道中大量的死鱼就是“铁证”。因此,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企业人员的环保知识刻不容缓。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标签:   偷排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