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东莞18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被评为“绿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广东省2019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根据评价结果,在全省1044家参评企业中,东莞8家企业被评为“红牌”,2家企业被评为“黄牌”,100家企业被评为“蓝牌”,18家企业被评为“绿牌”。
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要求,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纳入2019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1165家企业2019年环境行为进行了评价。
经评定,1165家企业中,除121家企业因全年停产(运)、关闭等原因不参评外,以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最终确认1044家参加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其中,“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18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1.72%;“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42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4.02%;“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766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73.37%;“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218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20.88%。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或者“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经核实后,可以进行环境信用修复。
根据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修复结果通报给同级发改、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及其他有关部门,纳入本地区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发改、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及其他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工作职责,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修复结果。
此外,对于“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对于“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将优先推荐参加“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评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时,予以优先安排;企业评选各类先进,在出具环保审核意见时,予以优先推荐。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标签:   环境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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