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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行业有机废气治理VOCs治理方案注意事项

2020-08-27 13:55:22 东莞市中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塑胶生产包括上游工艺、成型工艺和后处理工艺,在破碎、配料、塑化挤出、喷涂、烘干、印刷等生产环节中,由于工艺温度高,易产生VOCs气体,特别是后处理工艺,存在较大的VOCs排放。因此,必须配置废气收集和净化治理装置。

由于VOCs成分复杂,浓度、风量等因素不同,每种VOCs治理技术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使用限制,如何选择合适的技术是VOCs治理工作必须面对的问题。目前,VOCs治理技术主要包括直接焚烧、蓄热式直接催化焚烧、催化燃烧、蓄热式催化燃烧、生物法、光催化氧化、等离子体破坏等。

而日前发布的《2020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中明确,各地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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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如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高温焚烧等。

塑胶行业的废气主要包括含氧有机物、烷烃、卤代烃、烯烃和含氮有机物等237种VOCs物质,采用吸附-催化燃烧(RCO)和蓄热式焚烧(RTO)技术,VOCs废气净化效率可达到97%以上,VOCs废气治理效果显著。

在选择适宜治理工艺的前提下,后期规范合理的运行管理非常重要。建议每年定期对总排口及厂界开展监测,监测指标须包含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监测进出口参数,并核算VOCs的去除率;定期检查 VOCs 治理设施状况,包括设备运行效果、技术参数指标、设备管道安全、设备壳体、内部、零部件、仪表、阀门、风机等方面,并根据检查结果适时开展治理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来源:环保



标签:   塑胶废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