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我市对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
为加强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2021年8月16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以政府采购的执法类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及在异地开展监测服务活动等“敏感点”为抓手,以“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APP”为依托,重点检查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未经检验检(监)测,直接出具检验检(监)测数据、结果的;篡改、伪造、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检(监)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监)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监)测数据、结果的;环境检(监)测机构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实施检(监)测,并出具虚假数据、结果或报告的。
2021年8月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对9家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查工作,共计出动执法、监测技术人员72人次,现场抽查监测报告不少于857份,发现机构存在108项轻微不规范问题,同时发现涉嫌存在监测数据失实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采取“重点监管、管服结合”的方式,从各个方面加强对我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东莞监测站以及采购服务的技术力量,对全市所有社会环境检测单位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营造我市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公平营商,诚信监测”的行业氛围。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采取“重点监管、管服结合”的方式,从各个方面加强对我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东莞监测站以及采购服务的技术力量,对全市所有社会环境检测单位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营造我市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公平营商,诚信监测”的行业氛围。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标签:   监督抽查